梧州市统计局
梧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电〔2018〕11号)和《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梧政发〔2018〕9号)要求,按照自治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我市进行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各地、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市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梧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方案设计、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组织领导有力
2018年7月13日,梧州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浩岭担任组长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由43个部门组成。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市县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2019年1月1日至4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