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统字〔2017〕17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各单位统计人员:
为确保梧州市2017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自治区统计局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度我区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桂统字﹝2017﹞2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执行。
报考人员必须填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广西统计信息网:http://www--gxtj--gov--cn-06f8506313.zipv6.gxzf.gov.cn/首页“统计职称考试”栏目 下载或梧州市统计局“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目下载,相片栏可直接彩色打印照片或粘贴照片),携带本人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照片电子版(以身份证号码命名)、考试费用。
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当地统计局报名。市区及三个城区报考人员梧州市统计局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大楼5楼505室)报名,各县、市报考人员到当地统计局报名。各县、市统计局汇总本辖区应考人员基本情况数据后于8月7日前将电子版报送到梧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与梧州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3828554。
附件:自治区统计局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度我区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桂统字﹝2017﹞29号)
梧州市统计局
2017年5月8日
关联文件: